借款人以其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商業用房作為抵押物,向臨高惠豐村鎮銀行申請抵押貸款,臨高惠豐村鎮銀行給予最高授信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價值50%的融資業務
基本規定
1.貸款對象:
1.借款人為自然人時必須具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年齡在18(含)周歲至60(含)周歲,具有合法的身份及婚姻證明。港澳臺居民及外國自然人應持有效居留許可證。
2.借款人為企業法人時,所屬行業相關證照齊全有效,對于所從事行業需政府部門特別批準的還須具備有權部門的核準文件,其生產或經營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高新惠民村鎮銀行授信政策,并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準發放的有效貸款卡。
2.貸款用途:用于滿足借款人及其所經營實體的日常生產經營資金周轉。
3.擔保方式:采取抵押方式。
4.貸款額度:根據貸款人的經營規模、業務特征等審慎合理測算貸款額度。
5.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按照《臨高惠豐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人民幣貸款利率定價管理辦法》執行。
6.還款方式:包括等額本息法、等額本金法、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法、按期付息任意還本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