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貸款是以客戶生產經營收入或其他合法收入作為還款來源,用于滿足小企業經營過程中合理資金需求,包括短期貸款和中期貸款。
基本規定
1.貸款對象:用于生產、流通及其他領域的小企業客戶。
2.貸款用途:用于經營周轉所需流動資金,也可用于中短期小規模的擴大再生產。
3.擔保方式:采取抵押、質押、擔保方式。
4.貸款額度:參照臨高惠豐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抵(質)押率的相關規定執行。
5.貸款期限:小企業貸款期限短期為一年,最多不得超過三年。
6.還款方式:
(1)貸款在一年(含)以內的,還款方式是按月(季)結息、到期還本、利隨本清、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按月等額本息還款及其他方式的分期還款等。
(2)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應采用分期還款的方式,即等額本金還款、等額本息還款及其他方式的分期還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