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銀保監會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0〕21號)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優化函證業務服務質量,為您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現將臨高惠豐村鎮銀行(以下簡稱“我行”)函證業務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函證受理方式
我行接受的函證方式有郵寄、跟函(現場函證)。
二、辦理所需資料
郵寄詢證函須符合《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0〕21號)格式要求,如實施跟函(現場函證),需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工作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
三、辦理時限
受理網點自收到符合規定的詢證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回函至會計師事務所,對于不符合規定的銀行詢證函,在收到詢證函3個工作日內通知會計師事務所,保證回函效率。
四、收費標準
我行免收銀行詢證函業務相關費用
五、受理機構
我行總行營業部統一辦理。
六、受理網點地址及聯系方式
總行營業部
地址:海南省臨高縣臨城鎮禮慣北路15號
電話:0898-36285111
臨高惠豐村鎮銀行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