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營貸款是指貸款人向自然人發放的用于解決其經營過程中所需資金周轉的貸款
1.貸款對象:經營者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且年齡在18(含)周歲至65(含)周歲之間,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的詳細的住所及聯系電話,資信狀況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無不良記錄,申請信用貸款的需經貸款人評定認可。
2.貸款用途:用于滿足借款人及其所經營實體的日常生產經營資金周轉。
3.擔保方式:采取抵押、質押、保證方式。
4.貸款額度:單戶貸款不得超過500萬元。
5.貸款期限:貸款期限以1年(含)以內的短期貸款為主,一般不超過3年;個人短期周轉性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6.貸款利率:個人經營貸款利率按照《臨高惠豐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人民幣貸款利率定價管理辦法》執行。
7.還款方式:包括等額本息法、等額本金法、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法、按期付息任意還本法等。